最新訊息:台灣司法臨床心理學宗旨與任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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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為依法設立、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,宗旨為:
  1. 促進司法與法務領域中的心理學實務工作之研究、應用與推展。
  2. 提升心理師(學家)和司法與法務相關人員之溝通及合作。
  3. 推廣在司法與法務領域的心理學相關知識、服務與教育活動。
本會之任務如下:
  1. 提升司法心理人權意識與保障。
  2. 各類司法心理鑑定之研究與推展。
  3. 各類成年人之家庭暴力、性侵害、藥酒癮、酒駕、縱火及其他違規、犯罪行為的心理衡鑑(心理診斷)、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之研究與推展。
  4. 各類未成年人之違規、偏差行為、曝險行為、犯罪行為的心理衡鑑(心理診斷)、心理諮商、心理治療以及親職教育之研究與推展。
  5. 犯罪被害人的心理衡鑑(心理診斷)、心理諮商、以及心理治療之研究與推展。
  6. 心理學在司法調解、修復式司法、程序監理、犯罪偵查、犯罪預防、心理描繪以及其他司法相關領域之研究與推展。
  7. 舉辦教育訓練與研討會提供心理師(學家)、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、觀護人、少年調查(保護)官、家事調查官、監獄官、警察人員、社工人員、其他相關醫事人員與司法人員以及一般大眾司法相關心理學知識。
  8. 出版與本會任務相關之各類刊物提供心理師(學家)、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、觀護人、少年調查(保護)官、家事調查官、監獄官、警察人員、社工人員、其他相關醫事人員與司法人員以及一般大眾司法相關心理學知識。
  9. 參與國際間司法心理學及心理衛生相關工作與學術活動。
  10. 協助國家發展司法心理學以及心理衛生相關政策。
  11. 接受政府、機關或有關機關的委託,進行專業鑑定、辦理司法心理學以及心理衛生相關事項。
  12. 舉辦臨床心理師各類司法相關領域心理學專科、次專科甄審。
  13. 辦理司法心理學相關專業人員之訓練認證。
  14. 辦理其他與司法心理學相關事項。
台灣司法臨床心理學宗旨與任務